劳动关系的特点决定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力关系不平衡,以及雇员在工作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这是因为雇主通常拥有决定权和资源,在组织中处于主导地位,而雇员则需要依赖雇主提供的工作机会和薪酬来维持生活。这种权力不平衡导致了一些问题,如雇主对雇员的控制权过大、雇员权益得不到保障、薪酬不公等情况。因此,劳动关系的特点决定了需要建立合理的劳动关系制度和机制,以保障雇员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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