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卷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1. 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仲裁的一方提交的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仲裁的理由、请求和证据等。
2. 出具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发出的通知书,通知袌申请仲裁的对方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参与仲裁程序。
3. 调解书或调解协议书:如有进行过调解工作,并达成调解协议的,会包括调解书或调解协议书。
4. 仲裁庭组成通知书: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庭的通知书,包括确认仲裁庭成员和仲裁庭主持人等信息。
5. 答辩书:袌被申请仲裁的一方提交的答辩意见和证据等。
6. 证据清单:各方提交的证据清单,列明所提供的证据材料。
7. 证据材料:各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通知书信函等。
8. 仲裁庭开庭通知书:仲裁庭通知各方参加开庭审理的通知书。
9. 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的最终裁决或调解协议书。
10. 执行裁决申请书:如需对裁决进行强制执行的,可能包括执行裁决申请书。
11. 附加文件:其他与仲裁案件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如相关法律规定、程序规则、仲裁费用缴纳凭证等。
以上是一般劳动仲裁案卷常见的部分内容,实际情况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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