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裁决委员会:
我是被告分店工作员工,我对被告公司的劳动仲裁表示强烈异议。我在被告分店工作了两年多,但最近却被非法解雇。我认为我的解雇是不合法的,因为我没有犯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首先,我想要指出的是,我在公司工作期间一直表现出色,得到了客户和同事的好评。我每天都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我的工作任务。我在工作中没有违反公司规定,也没有收到过任何警告或处罚。因此,我对自己的工作表现感到满意,对公司对我的工作态度也感到满意。
然而,突然间,公司管理层要求我辞职并提出了一些无理的解雇原因。他们声称我工作不称职,但却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证据来支持这一论点。我对此感到非常困惑和不满,因为我所做的一切都符合公司规定,绝对没有违法行为。
在我被解雇后,我向公司申请解雇补偿和经济赔偿,但公司拒绝了我的要求。他们声称我的解雇是合法的,但我并不认同这一说法。我认为公司对我的解雇并没有合理的理由,因此我要求裁决委员会重新评估我的案件,并对公司的解雇行为进行裁决。
除此之外,我还要指出的是,我在被解雇后陷入了经济困境。我失去了工作来源,无法支付我的生活费用和房租。我的家庭也受到了影响,因为我无法继续支持他们。我希望裁决委员会能够帮助我恢复正常生活,并给予我公正的裁决。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我相信自己有权利得到公正的裁决。我对我的工作表现感到自豪,也坚信公司对我的解雇是不合理的。我希望裁决委员会能够综合考虑我的申诉,给予我公正的裁决,并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此致
被告分店工作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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