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属于劳动关系:
1. 雇主与受雇者之间是民事代理关系,如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
2. 雇主与受雇者之间是承包、外包等商业合作关系,如外包公司的员工。
3. 雇主与受雇者之间是借贷关系,如家庭帮佣等。
4. 雇主与受雇者之间是临时性的服务关系,如家庭临时保洁等。
5. 雇主与受雇者之间是学徒培训关系,如企业实习生。
总的来说,不属于劳动关系的前提是,双方的关系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基本认定要素,如缺乏劳动的实际提供、报酬支付、组织管理等。只有不具备上述要素,双方的关系才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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