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工伤保险待遇概述
清徐县作为山西省临汾市的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其工伤保险制度与山西省整体的工伤保险制度是一致的。根据《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清徐县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用保障
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包括住院治疗费、门诊治疗费、康复费、交通费等。对于因工致残的职工,还可以获得辅助器具费用补助。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限额。
2. 工资待遇保障
因工伤导致暂时不能工作的职工,可以获得工资待遇保障。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仍须支付其原工资。停工留薪期满后,职工可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的90%。
3. 伤残待遇
根据工伤造成的伤残程度的不同,分为一至十级。不同等级的伤残职工可获得相应的伤残津贴。比如一级伤残可获得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的100%,二级80%,以此类推。同时,还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 供养亲属待遇
因工死亡的职工,其供养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的40%-90%。
5. 工伤保险统筹基金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的1%-2%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统收统支,统一管理。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所述,清徐县的工伤保险制度较为完善,各类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较高,能够较好地保障因工遭受伤害的职工权益。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需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各项待遇落实到位。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为职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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