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厅(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主要工作涵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职业技能开发等领域的行政管理与政策执行,具体包括以下职责:
1. 就业创业管理
制定和实施就业促进政策,管理公共就业服务,开展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监督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落地。
2. 社会保险监管
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体系建设和运行监督,确保社保基金收支合规;处理社保待遇核定、发放及跨区域转移接续问题。
3. 劳动关系协调
监督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查处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推动集体协商机制建设。
4. 职业技能开发
管理职业资格认证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组织实施技能培训项目(如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监管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5. 工资收入分配调控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指导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6. 农民工服务保障
统筹农民工就业、社保、技能培训及权益维护,推动农民工市民化配套政策落实。
7. 法律法规落实与政策研究
推动《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规实施,开展劳动保障领域政策调研,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
扩展知识:部分省级劳动保障厅还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如网约工、快递员的社会保险试点;部分地区整合医保职能后,医保基金监管也划归该部门。其工作核心是通过政策工具平衡劳动力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应对人口老龄化、灵活就业扩张等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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