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试用期辞退的补偿需综合考虑合法性与具体情形,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合法辞退情形及注意事项
1. 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需在入职时明确书面告知录用条件(如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并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未达标。未约定录用条件或缺乏有效考核记录的,辞退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2. 其他合法理由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制度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
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
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二、违法辞退的赔偿标准
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辞退合法性,劳动者可主张:
1. 经济赔偿金
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个月支付0.5个月工资(N×2,N=工作年限)。例如试用期2个月被违法辞退,赔偿金为1个月工资。
2. 补发工资差额
若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后8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需补足差额。
三、特殊情形处理
1. 试用期约定违法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年却约定超过2个月试用期(如1年合同签3个月试用期),超出部分需按转正工资支付赔偿。
2. 无书面劳动合同
用工超1个月未签合同的,可主张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
四、程序
1. 收集证据:录用条件文件、考核记录、辞退通知、工资流水等;
2.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仲裁时效为1年,自辞退之日起算。
五、企业合规建议
用人单位应完善入职流程,书面确认录用条件,避免口头约定。辞退前需经过评估程序,必要时咨询法律意见。
劳动纠纷的裁审实践中,法院通常倾向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负有更重的举证责任。若涉及竞业限制、服务期等特殊条款,需另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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