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过期赔偿期限为两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伤是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工伤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对受到工伤的职工或者因工死亡的职工的一种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或者患职业病时,享受医疗、康复、工伤津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生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人,应当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伤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六个月的,应当在一年内提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综上所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申请应当在伤害发生后六个月内提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伤赔偿期限为两年。因此,工伤过期赔偿期限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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