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保障政策是为保护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权益而制定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可享受全额报销的医疗费用,涵盖治疗、康复、药品及住院费用。需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特殊情况可申请异地治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目录的医疗费用,超出目录部分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按地方规定承担。
2.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受伤暂停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延长12个月,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 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1-10级)按本人工资的27-7个月发放。
伤残津贴:1-4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工资的90%-75%),5-6级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无法安排的按月发放工资的70%-60%。
生活护理费:需劳动能力鉴定的重度伤残者,按完全、大部分或部分不能自理3级,分别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30%发放。
4. 工亡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比例发放:配偶40%/月,其他亲属30%/人/月,总额不超过职工生前工资。
5. 康复与辅助器具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业康复费用和经确认的假肢、轮椅等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6. 用人单位责任
未参保单位需自行承担全部工伤待遇费用,并面临补缴、滞纳金及罚款。隐瞒事故可能被追责。
扩展内容
农民工同等覆盖: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推行按项目参保,确保农民工权益。
争议处理: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行政诉讼,时效为1年。
预防与补偿结合:部分地区将工伤预防费用于安全培训,降低事故率。
政策依据主要为《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实施细则,各地待遇标准可能略有差异,需结合当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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