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定残后的伤残待遇如下:
1. 工伤认定及定残鉴定时间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医疗机构的诊疗意见,组织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成后,工伤职工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鉴定通常在工伤职工基本医疗康复后进行,具体时间由经办机构综合评估确定。
2. 伤残等级及对应的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可享受以下伤残津贴:
(1) 一至四级伤残: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6-3 倍。
(2) 五至八级伤残: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2-1.5倍。
(3) 九至十级伤残: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0.6-1.1倍。
3. 伤残待遇的发放
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工伤认定之日起享受。津贴标准每年根据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4. 伤残就业和辅助性就业
(1) 用人单位应当为有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提供适当的工作。
(2) 对于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缩短工作时间、调整工作内容等方式安排工作。
(3) 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经办机构可以为其安排适当的辅助性就业。
5. 其他待遇
(1) 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康复费用报销等。
(2) 工伤职工family成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 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工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总的来说,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的具体标准和发放时间会因人而异,主要取决于伤残等级的确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伤残职工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保障。如果对具体情况有任何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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