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从犯的量刑,是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进行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共同犯罪包括和从犯两种情况。是指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或者在犯罪中起领导作用的人;从犯是指在的犯罪行为中担任辅助、瞒掩、劝说、勾结或者是为提供指示、帮助、支持的人。即从犯是对起协助作用的人。
对于共同犯罪的从犯,在量刑上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犯罪手段、伤害后果、犯罪动机、犯罪方法等。如果从犯的行为在具体情节上属于恶劣的或者对被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那么从犯的量刑也相应会更重。
二、犯罪的主观恶性。即依法定罪量刑要求,从犯在犯罪行为中的主观恶性是要被考虑的重要因素。主观恶性主要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种。故意犯罪是指明知是非法的,情节严重,依然故意进行犯罪的行为;过失犯罪是指无意中犯罪或者因疏忽大意造成犯罪的行为。从犯的主观恶性越严重,量刑也越重。
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共同犯罪的从犯主要是为提供帮助,协助或支持实施犯罪行为。因此,从犯在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和提供的帮助的程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都会对量刑有所影响。
四、从犯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对于认罪态度好,并且积极悔过自新的从犯,可以从轻处罚,减轻其刑罚。认罪态度和悔过表现好的从犯,也可以适用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等轻刑处理措施。
五、共同犯罪的从犯与之间的关系。如果从犯和之间具有家庭关系、亲属关系、情感关系等特殊关系,或者从犯是在被迫或受胁制的情况下从犯,那么在量刑上也会考虑这些情况,适当减轻从犯的刑罚。
在确定从犯的刑罚量刑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的因素,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量刑决定。在具体操作上,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解释、默示的惯例等进行判断,然后根据刑法规定进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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