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签合同通常不具备法律效力,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是否生效,以下是关键点解析及相关扩展:
1. 草签的法律性质
草签一般是双方对合同条款的初步确认,属于磋商性文件。根据《民法典》第490条,书面合同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但草签若缺乏正式合同要件(如双方明确表示"以最终签署版为准"),可能被认定为意向书而非正式合同。
2. 生效的例外情形
若草签文本已包含《民法典》第496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当事人、标的、数量等),且双方实际履行(如支付款项、交付货物),可能被推定为事实合同关系。
电子通信记录(如微信确认草签内容)可能构成《电子签名法》认可的数据电文形式。
3. 实务风险提示
部分行业(如建设工程)的草签文件可能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无效,需另行备案正式合同。
法院可能审查草签时的证据(如往来函件、录音)判断双方真实意思表示,2020年最高法案例((2019)最高法民申2811号)曾将附带履约行为的草签文件认定为有效。
4. 国际惯例差异
普通法系中"Letter of Intent"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而大陆法系更强调形式要件。跨境交易中需注意准据法选择。
建议重要交易务必签署正式合同,草签阶段可通过备忘录注明"本文件不创设法律约束力"排除误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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