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1. 主体不适格
- 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如未成年人单独订立大额合同、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签约);
- 法人或其他组织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且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或禁止经营规定(如无资质从事医疗器械销售)。
2. 意思表示不真实
- 欺诈:一方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如房产销售隐瞒房屋已被抵押);
- 胁迫: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对方签约(如强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标的物等根本性内容存在错误认知(如将赝品误认为真迹购买);
- 显失公平:利用对方困境或缺乏经验订立明显不利的条款(如高利贷合同)。
3. 内容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
-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贩卖、买卖人体器官的合同);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约定规避税收的“阴阳合同”);
- 违背公序良俗(如代孕协议、赌债偿还协议)。
4. 形式不合法
- 法律规定需书面批准或登记生效的合同未履行程序(如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抵押合同);
- 法律要求招投标的项目未依法进行(如建设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
5.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 合同双方合谋损害第三人权益(如虚假交易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6. 其他特殊情形
- 合同标的属于禁止流通物(如买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格式条款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且未提示说明的(如保险合同中未提示的免责条款)。
扩展知识:
合同无效为自始、当然、确定无效,法院可依职权审查;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及过错方赔偿损失;
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合同可部分有效(如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
注意:合同无效与可撤销、效力待定情形(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法定代理人追认)需严格区分。实务中应结合具体案情及司法解释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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