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后,仲裁机构应在5日内受理,并在5日内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仲裁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因此,劳动仲裁公告送达要多久,主要取决于程序的时间限制和案件的复杂程度。
首先是受理申请阶段。如果劳动者提交了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向被申请人发出通知书。被申请人应在通知书发出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意见。如果被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意见,仲裁机构可以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证据和合同等材料作出裁决。
其次是裁决阶段。一旦仲裁机构受理申请并规定答辩时间,审理期限就开始计算。按照法律规定,仲裁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如果案件复杂、涉及的问题多或双方当事人提出补充证据等,该期限可以延长至6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仲裁庭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或进行聆讯,以充分了解案件情况。
最后是送达公告阶段。一旦仲裁裁决作出,仲裁机构会将裁决书送达给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送达方式可以采用邮寄、官方通知、公告等方式。如果被告方不在身边或无法联系到对方,可以通过公告等方式进行送达。但是,公告送达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公告内容应刊载在指定的报纸上,并在公告刊登七天后开始计算送达期限,送达期限为60天。
劳动仲裁公告送达的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程序的时间限制。在正常情况下,仲裁程序应在3个月左右结束。如果涉及复杂的证据或法律问题,则审理时间可能更长。当仲裁裁决作出后,送达公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劳动者应该保持耐心,并随时关注仲裁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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