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通常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属的劳动争议仲裁庭受理。在中国,劳动争议的处理通常遵循“一裁二审”制度,即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庭先行调解和裁决,若不服裁决,再进入司法程序由法院审理。因此,劳动争议案件在解决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庭受理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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