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期报销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用报销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分为两个阶段:
(1)急性期医疗费用
这一阶段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且不设起付线和支付限额。工伤职工无需自付任何费用。
(2)康复期医疗费用
经过急性期治疗后,工伤职工可以申请进入康复期治疗。此阶段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无需自付费用。康复期医疗费用标准一般参照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执行。
2. 护理费用报销
对于需要长期护理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支付护理费用。护理费用标准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护理费用标准执行。
3. 辅助器具费用报销
工伤职工需要使用轮椅、义肢等辅助器具的,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报销相关费用。费用标准参照当地辅助器具报销标准执行。
4. 住房租赁费用报销
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自主居住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报销其住房租赁费用。费用标准一般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5. 生活护理费报销
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自理生活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标准通常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6. 伤残津贴报销
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会按月向其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7. 丧葬补助金
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工伤保险基金会向其家属支付一定数额的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由各地政府确定。
总之,工伤后期的各项报销标准都是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工伤职工应当了解自身的权益,积极申请相关报销。同时,各地政府也应当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确保工伤职工的权益得到应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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