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特定情况下,雇主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同时也规定了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下是详细的说明:
1. 雇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 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 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的;
(5) 员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按时到岗并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后拒不修改劳动合同的;
(6)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在上述情况下,雇主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
2. 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 在试用期内,员工决定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 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6) 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在上述情况下,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员工有上述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仍需要尽到一定的通知义务,例如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等。
此外,即使雇主有上述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也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经过民主程序、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如果雇主未履行上述义务,员工有权提出行政或司法救济。
综上所述,在员工被开除的情况下,无论是雇主还是员工,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争议,可以寻求法律服务机构的专业帮助。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