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涉及金额的入账处理需根据仲裁结果、款项性质及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补偿金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若仲裁裁决支付经济补偿金(如N+1)、赔偿金(2N)或拖欠工资,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 会计分录示例:
-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员工补偿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经济补偿金`
-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经济补偿金`
`贷:银行存款`
- 税务处理:经济补偿金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营业外支出科目:若涉及惩罚性赔偿(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可记入"营业外支出—仲裁赔偿"科目,但需注意该部分支出通常不得税前扣除。
2. 员工返还用人单位款项
若仲裁裁决员工需返还公司款项(如超额报销、培训违约金等):
其他应收款科目:
`借:其他应收款—员工姓名`
`贷:相关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等)`
实际收回时冲减应收款,若无法收回可计提坏账准备。
3. 社保/公积金补缴
仲裁要求补缴社保或公积金时:
计提与支付分离:
- 补提社保:
`借:管理费用—社保(企业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 代扣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 实际缴纳时需同步处理滞纳金,记入"营业外支出"。
4. 专项储备处理
若涉及工伤赔偿且企业已投保工伤保险:
保险公司赔付部分冲减"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差额部分由企业承担,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5. 诉讼费用处理
仲裁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
企业支付的仲裁费记入"管理费用—诉讼费";
收到员工承担的仲裁费可冲减费用或记入"营业外收入"。
注意事项:
凭证依据:需附仲裁裁决书、支付凭证、收款收据等原始单据;
跨期事项:若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税务协调:赔偿金税前扣除需与税务口径一致,必要时进行纳税调整;
现金流量表:支付的补偿金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列示。
劳动仲裁款项的会计处理需严格区分费用性质,确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要求,避免税务风险。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