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受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护。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法律规定:
1.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法第七章专门对劳动仲裁作出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决。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该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伤认定等。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决,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仲裁裁决书应当包括争议的事实和争议双方的主张、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及其理由。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该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时限要求、程序规范等。比如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开庭时间,不得无故拖延。对于不服仲裁裁决的一方,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也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本地劳动仲裁制度。如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办法》,就对劳动仲裁的申请条件、程序、裁决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总的来说,我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劳动仲裁法律制度,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仲裁效率偏低、执行难等。今后随着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和执行力的提高,相信劳动仲裁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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