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一审判不了100字以上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劳动争议案件性质简单。劳动仲裁程序属于快速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主要解决单一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相对简单的争议。对于涉及法律适用、事实复杂的案件,由于时间和程序的限制,不适合在仲裁一审中进行深入审理。
2. 案件事实认定要求简单。劳动仲裁针对的是典型的事实认定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相对简单,不需要复杂的事实认定和大量证据的审查。因此在一审中,判决文书字数一般较少。
3. 程序时间限制。劳动仲裁程序规定了严格的审理时间限制,一审裁决必须在30日内作出,不允许过多的案情叙述和论证。
4. 便于快速执行裁决。劳动仲裁判决简单、直接,有利于快速执行,维护劳动者权益。此外,仲裁裁决与一般民事判决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故也不需要过于详细的判决文书。
总之,劳动仲裁程序设计的初衷是快速、简单、有利于劳动者权益保护,因此一审判决100字以上的情况较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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