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门主要受理以下几类投诉:
1. 工资拖欠或拒发工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但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拒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这包括未按时足额支付基本工资、加班工资、bonus、各类津贴等。
2. 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劳动者工作、安排过重工作任务、违反休息休假规定等,劳动者可以投诉。
3.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认为不合理的,可以投诉。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拒不同意的,也可以投诉。
4. 劳动安全卫生投诉: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或工作环境、条件存在安全隐患,劳动者可以投诉。
5. 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可以投诉。
6.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保护:用人单位违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劳动者可以投诉。
7. 其他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如歧视、违法劳动管理措施等,劳动者可以投诉。
劳动保障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并可以处以罚款。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整改,劳动保障部门还可以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保障部门也可以调解处理。对于一些严重违法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还可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总的来说,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受理和处理各类劳动者合法权益投诉,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依法用工,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积极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和投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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